6月28日,在丰镇市金龙大王庙前,我市举办了自治区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碑发碑仪式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副市长赵永华和自治区文化厅的有关同志出席并进行了揭碑。
今年6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广泛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的要求,市文化局根据我市文化遗产的特点和全年活动的安排,围绕此次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在我身边”的主题,从4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当天,我市共对27处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放保护标志碑。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每处都授予蒙、汉文石碑一块。
发碑仪式后,来自丰镇市隆盛庄的民间艺人向人们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四脚龙舞,浓郁的的乡土气息吸引了众多观众前来观看。同时,我市武利平二人台明星班的小演员们也进行了助兴表演。
我市是自治区的文物大市之一,目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处,各时期的长城、界壕绵延数千公里,是中原文明与草原文明的重要交融之地。市文化局负责人认为,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同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和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各级文化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让全市人民共同行动起来,保护好我们身边的文化遗产。
(来源乌兰察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