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文化局了解到,我市王明柱、当代被确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在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作传承人评审工作中,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最后确定10个大类115名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人。丰镇市隆盛庄王明柱被确定为四脚龙舞(传统舞蹈类)传承人,四子王旗当代确定为祭敖包(民俗类)传承人。至此,我市已有6人被确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他们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对我市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乌兰察布晚报)